一、学院的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由教务处主管,其主要职能规划、组织、协调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将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纳入各层次教学中。
二、学院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由护理系、蒙医蒙药系负责执行,进行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制定课程标准,制定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组织授课、成绩考核、成绩记录保存等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协调配合,完成教职员工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各系部负责协调配合,完成本系部师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
四、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向师生传播相关健康知识、传染疾病预防知识,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等。
五、总务处设立校医室,负责解答师生提出的各种健康问题、疾病预防知识的咨询,咨询要留有记录。
六、教务处组织护理系、蒙医蒙药系、总务处校医室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利用学院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向广大师生传授健康知识和传染病、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通过送医下乡、医疗咨询等各种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提高学院服务地方社会能力。
七、各责任部门规范整理各种工作资料,做到条理分明,查阅方便,要有完整的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质量。
八、学院每年对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利用座谈会、问卷调查、个人访谈、日常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等方法对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项目效果进行评价。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