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落实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增强责任心,强化主动服务观念,服从上级领导和处领导的工作安排,发挥积极性、创造性作用,为学院管好家产,为师生服好务。
3、资产管理科在总务处处长及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4、制定和完善学院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建立健全《学院资产管理系统》、《易耗品、耐用品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的升级及其正常运行。
6、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全院房屋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分配、调整、平面图绘制等工作。
7、负责学院资产验收、登记、入账、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
8、负责审核全院资产采购计划,对闲置和多余的资产进行合理调剂与配置。
9、负责全院日常所需各类清扫、低值易耗品、维修用材的计划制定,论证报批,登记入帐,仓库管理,发放供给,报废、处置等工作。
10、负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员队伍,并做好各级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1、负责编报资产清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12、负责资产管理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13、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完成上级领导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